长治学院-教务处

实验教师职责

发布日期:2013-06-07    浏览次数:

一、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工作态度。

二、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承担学生实验和批阅实验报告。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实验及其相关实验的知识和技术,能很好地完成实验教学及其它实验任务。

四、负责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仪器的调试、具体实验的操作及其它有关实验的管理工作,并能拟订该实验室的建设方案。

五、熟练掌握教学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能熟练地解决和排除实验中所出现的问题和故障。

六、能够进行实验仪器的技术革新与研制,并能指导管理人员维护仪器设备。

七、参与精密、贵重仪器的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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