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教务处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初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0    浏览次数:

各系(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初补考事宜如下,请各系(部)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及学生。

一、919日至930日,安排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的补考(含缓考)工作。公共课程的补考(含缓考)由教务处组织完成(时间定于920日和927日),专业课程的补考(含缓考)由各系(部)自行组织(930日前结束)。1010日之前完成考试成绩登录。

二、各年级考试课程

2017级、2018级、2019级:2019-2020学年一、二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

三、公共课考试安排及监考教师名额分配请查阅附件1。专业课由各系(部)自行安排。

四、考试完成后,请各任课教师尽快将成绩录入系统。成绩录入系统将于101018时关闭。

五、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狠抓考风考纪。监考教师需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切实维护考场纪律。本次考试涉及课程较多,学生需认真备考,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特别注意事项:

请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学生做好防护,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长治学院教务处

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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