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做到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
2、对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保管,要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与要求分别做到防火、防尘、防光照、防热、防冻、防潮、防腐蚀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3、保管室物资的领用、调拨都必须严格办理手续,认真登记帐目。
4、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具体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丢失、损坏、积压、报废的统计、上报和处理工作。
5、对所有物资要经常进行检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用后归还的仪器,做好检查、保养和整理工作。对所管消耗材料的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确,摆放整齐,数量准确。
6、有权拒绝不懂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有关仪器设备。
7、不得将保管室的钥匙转让他人代管,其它任何人(包括领导人)也不得另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