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教务处

山西省关于变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局语委、高等学校,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521日教育部令第16号发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可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目前,我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审核盖章业务由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办理。为进一步深化教育厅行政审批改革,方便应试人补办证书,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变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办法。今后,各测试站不再承担补证业务,补证业务从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直接受理,教育厅行政审批窗口汇总信息后由发证单位省语委授权省语测中心核实信息,补打新证后邮寄送达。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办范围

凡在山西省境内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参加测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可查询到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补办(人工测试,网上无法查询的普通话证书不能申请补办)。

二、补办办法

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sxzwfw.gov.cn/),注册个人相关信息,点击山西省教育厅业务办理,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下载补办申请样表,按要求填写后提交申请人签字的补办申请表(PDF版)。

三、补办时限

申请人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按预留地址邮寄新证书,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办结时限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其它事项

1. 证书补办不收费。

2. 如有特殊情况需到行政审批窗口补办的,按原补办程序办理。

3.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层山西省教育厅窗口。电话:0351-7731739

此办法自202071日开始实行。

附件:1.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

2. 补办流程说明


山西省教育厅

2020617




附件2


补办流程说明


1. 受理申请补办业务(政务中心服务平台)

2. 调取测试档案(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调取申请人测试电子档案)

3. 核实申请人信息(核实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档案与申请人所提供信息是否一致)

4. 打印新证书(核实无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新证书)

5. 邮寄给申请人(按预留地址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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