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体现学生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培养的教育理念,根据《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7〕144号),我校2020年度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范围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2019级在校生,其中2018级学生只限留级转专业,且不可二次转专业。
2.严格执行《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且符合各系(部)拟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与要求(见附件4)。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4月2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拟接收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见附件4或教务处网站),下载《长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2),在线填写后发送到教务处邮箱(czxyjw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转出系(部)审核。4月24日前,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将审批表(电子版)分发至各系(部)打印,各系(部)根据有关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3.接收系(部)审核。4月27日-5月22日,教务处将审批表分发给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由各接收系(部)根据专业要求,适时安排进行相关的考核,确定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治学院转专业学生成绩认定表》(见附件3),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审核。5月29日前,教务处对各系(部)汇总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5.学校审批。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对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6.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选拔和审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未批准转专业前,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教学活动。
3.学生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到转入系(部)和有关部门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转专业学生一经转入,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4.因当前疫情影响,具体时间安排可能会有所变动,届时以实际情况为准。
附件:
1.《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2.《长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长治学院转专业学生成绩认定表》
4.2020年度各系(部)拟接收转专业计划、条件与要求
长治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