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教务处

长治学院2019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30    浏览次数:

长治学院2019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情况的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9-7-30 13:57:34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9〕19号)、《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增设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晋教高〔2018〕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19年新增设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
2019年7月30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对2019年拟申报的文化遗产和科学教育2个新增本科专业进行了集中评议,并形成了评议意见。
根据专家组的评议意见,我校2019年拟增设本科专业1个——文化遗产专业。现将专业评议及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拟申报专业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或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本着对学校和专业申报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署名或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355-2178012
电子邮箱:czxyjwc@163.com
附:专家组审议意见

附件:长治学院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
2019年7月30日,长治学院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5位专家对2019年拟新增设的文化遗产和科学教育2个本科专业进行了评议。专家组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方向,从专业优化调整、专业建设、人才需求、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对拟新增专业进行了科学分析和论证,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文化遗产专业
文化遗产专业充分利用长治得天独厚的地下、地上文物资源及馆藏文物教学标本营造的良好的专业学习与研究氛围,注重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能力相结合,校内课堂讲授与田野考古发掘、博物馆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培养能在文物考古研究机构、博物馆、文物行政管理机关从事田野考古发掘与研究、文物研究、文化遗产管理、文物行政管理的专门人才,具有传统文化保护能力和开发素养的应用型人才,符合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该专业前期调研充分,就业前景良好,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思路较清晰,课程设置合理。师资力量雄厚,职称结构合理,教学设备相对完善,校内外实训条件较好,具备了相应办学条件。
专家组经过仔细审阅申报材料,听取申报专业带头人的答辩和现场咨询,一致认为:文化遗产专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长治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布局,专业所需的师资、实习、实验(训)场所等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该专业发展前景良好,契合山西省及晋东南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需求,对促进区域经济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学校为拟申报的新专业作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9〕19号)、《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增设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晋教高〔2018〕4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新增设文化遗产专业。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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